国家发改委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水价正以每月10%的速度攀升,各地水价“涨”声一片。
与此同时,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水价改革与节水工作会议上强调,将进一步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
我国现行水价由水资源费、水利工程费、自来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等几部分构成。而水资源费不断上调将成水价上涨的主导因素。
资源费之缺
根据我国的《水法》,水资源费是指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取得取水权而向法定行政机关缴纳的水资源有偿使用费。
“现在的水价没有完全反映水资源的紧缺程度,所以水价有必要上涨。”北京水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21世纪初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北京水价还将持续上涨。”
而水资源专家邵景力对北京水资源费上涨表示理解,“北京连续五年干旱,水库的储存量在减少,目前在逐年加大对地下水的开采力度。地下水质要好于地表水质,但是地下水是部分可再生资源,北京有三分之二的用水来自地下,这导致北京地下水位还在持续下降,水资源的紧缺度有必要在价格上得到体现。”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属于较缺水国家,668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人均水资源的占有量世界排名在百位之后。北京所在的华北平原是中国缺水较为严重的地区,节水具有相当大的潜力,“通过提高价格,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将有助于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征收目的需“净化”
不过就水资源费上涨引致各地水价上涨,清华大学环境系系主任陈吉宁教授表示出些许担心,他曾多次呼吁:“资源费要取之于水用之于水”,而不要成了涨价的借口。“水资源费征收目的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达到价与质的平衡。”
专业人士曾指出,水资源费收取目的有两个:补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节约水资源。但是水资源费很难划分出全国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各地的情况而定。所以个别地区出现了水资源费的费率和各地区的水资源状况无关,“为收费而收费”的现象。
最近进行的一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调查显示,“一方面,城建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成为城市修路、建房、开发区建设以及政府或部门行政开支的补助费,难以用于水资源管理;另一方面,水利部门征收的水资源费在水资源费各个使用方向之间的分配没有统一和明确的规定,并且许多地方的水资源费并不完全用于水资源管理,而是被挪用和占用。”
陈吉宁认为:“优化水资源配置不可能由市场调节而成,当务之急就是健全水资源使用的绩效平台,使水资源费花得清楚,用得到位。我们需要正确理解水价上涨的核心,就是价格与使用效率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维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而就水价大幅上涨对经济可能造成的影响,陈吉宁分析认为,我国在节水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发展潜力,抬高水价将有利于企业和个人对节水设施的投入,从而达到资金投入的平衡。而作为基础原材料,水价上调后将带动钢铁业、造纸业、电力等行业产品价格的上涨,但其对水价上涨的反应将会滞后。